5.15全國投資者保護宣傳日丨心系投資者 攜手共行動(一)
2025-05-15
“5.15全國投資者保護宣傳日”是由中國證監會于2019年設立的法定宣傳日,以提升金融消費者的風險防范意識和金融素養為目的,宣傳理性投資、價值投資和長期投資理念,持續推進行業誠信文化建設,切實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,服務金融市場高質量發展。
2025年5月15日是全國第七個“5·15全國投資者保護宣傳日”,同時,2025年5月是第五個“民法典宣傳月”,讓我們攜手共同學習,了解如何有效保障我們投資者的合法權益!
一、什么是“投資者適當性”?
投資者適當性,簡單來說就是“將合適的產品服務推薦或銷售給合適的投資者”,包括金融產品適當性、銷售渠道適當性和目標客戶適當性。根據2020年新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》第八十八條規定:證券公司向投資者銷售證券、提供服務時,應當按照規定充分了解投資者的基本情況、財產狀況、金融資產狀況、投資知識和經驗、專業能力等相關信息;如實說明證券、服務的重要內容,充分揭示投資風險;銷售、提供與投資者上述狀況相匹配的證券、服務。投資者在購買證券或者接受服務時,應當按照證券公司明示的要求提供前款所列真實信息。拒絕提供或者未按照要求提供信息的,證券公司應當告知其后果,并按照規定拒絕向其銷售證券、提供服務。證券公司違反第一款規定導致投資者損失的,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。總的來說,投資者在選擇合適自己的金融產品時,應當:
● 認準正規渠道:可登錄“中國證監會”“中國證券業協會”“中國期貨協會”網站,驗證機構是否具備“證券投資咨詢”資質。通過持牌金融機構及官方渠道購買產品,拒絕場外配資、虛擬貨幣等非法金融活動;
● 做好風險評測和匹配:如實填寫風險測評問卷,選擇不高于自身風險評測等級的產品;并細讀合同條款,重點關注產品風險揭示、費用結構、違約責任等內容,拒絕代簽或空白合同。
● 理性投資,警惕“高收益陷阱”:凡承諾“穩賺不賠”均屬違規。遠離“保本高收益”,牢記“收益與風險成正比”。如遇誘導繳費,保留聊天記錄、合同等證據。
二、“非法金融活動”典型案例有哪些?
近年來,隨著居民財富管理需求的快速增長,一些不法分子打著“高收益、穩賺不賠”“專家內幕”“投資返利”等旗號,設下金融陷阱,讓不少投資者蒙受損失。
● 非法薦股騙局通常以“內幕消息”“漲停板股票”為誘餌,通過社交平臺、直播、微信群等渠道傳播。這些所謂的“專家”或“老師”往往不具備證券從業資格,其推薦股票的真實目的是操縱股價或收取高額服務費。
● 不法分子通過偽造或仿冒投資平臺,向消費者發送虛假鏈接,引導消費者下載APP進行投資,并以小額投資返利作為誘餌,不斷引導消費者加大資金投入。不法分子隨后迅速轉移資金,甚至利用消費者急于提現的心理,以“登錄異常”“服務器維護”“銀行賬戶凍結”等名義,收取所謂“保證金”“解凍金”等,進一步擴大消費者資金損失。
● 不法分子假借債券投資、股票投資、貴金屬投資、期貨投資、P2P投資、外幣投資等概念,推出所謂“投資理財神器”,在網絡平臺發布消息宣稱“穩賺不賠”,以高返利、按月返利、保持現金流等噱頭吸引消費者關注。
這些騙局往往披著專業的外衣,實則暗藏風險。呼吁廣大投資者,樹立理性投資觀念;主動學習金融知識,提高風險識別能力;堅持“三不”原則:不相信天上掉餡餅、不輕信陌生人推薦、不向不明賬戶轉賬。
可以通過證監會網站(www.csrc.gov.cn)、中國證券業協會網站(www.sac.net.cn)、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(www.amac.org.cn)、中國期貨業協會網站(www.cfachina.org)查詢合法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信息,或者向當地證監局、證券期貨基金經營機構核實相關機構和人員信息。